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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 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党史学习

发布日期:2021-04-09   浏览:

    2021年4月8日下午,音乐学院在A403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相关历史资料,会议由音乐学院副院长、教师党支部书记江团结主持,全体党员教职工参加。

    音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张俊峰带领全体党员同志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领学。这段历史从新中国的建立直到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在这长达七年的时间里我们国家完成了向社会主义过渡。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面临着严峻的国内、国外形式,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就成立了首要任务。军事上,解放军开展了追歼国民党残余部队和剿匪的战斗。经济上,党采取有力的经济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领导了稳定市场、控制物价和统一财经的斗争。在1950年6月召开的党的七界三中全会上,确定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主要任务,以及所应采取的战略策略方针。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迫不得已,解放军于同年10月19日开赴朝鲜战场作战,历时八个月将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赶回到三八线附近,并于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同中朝军队代表签订停战协议。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和封建势力的社会基础。对于经济建设过程中一些干部的贪污、浪费的情况,1951年12月,党中央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了一场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随着“三反”运动的开展,在各大城市的社会工商届中又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1953年8月,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路线的主体是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为此,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制定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1953年1月,政务院提出了“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工作方针。为了给经济建设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展开了积极的外交活动。在与印度的中国西藏地区的关系谈判中,首次提出了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从1953年我国按照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求开展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到1956年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初步建立。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教职工深刻了解到新中国成立的艰辛和向社会主义过渡过程中的复杂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环境。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肩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光荣任务。

                                                                              (供稿:孟凡帅;审稿:张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