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可行性论证报告,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具体承办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保养和定期检测。
三、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移动、调试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
四、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使用,在使用前首先要向主管人员学会使用方法,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不得按照自己的意愿或想法违规使用。
五、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定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六、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调拨和改造变价等,必须经主管院长、资产管理处严格审批。
七、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在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对外协作,开展技术服务,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
音乐学院实训中心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