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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关于举办“秋韵河职 七秩华彩”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0   浏览:

    为营造70周年校庆的浓厚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和摄影水平,音乐学院举办“秋韵河职七秩华彩”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音乐学院在校学生

二、大赛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7日

三、具体要求:

1. 参赛作品在校园内进行取景拍摄,自选角度和场景。作品背景包含以下两类:

⚫校园风光类:以校园风光为题材,记录校园环境与校园建设,具有较强的美感,能展现秀美的校园风光、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等。

⚫学习生活类:表现校园发展变化,记录校园生活,反映师生精神风貌等,如各类活动、师生风采等。要求图片真实,有细节,有影响力,能及时抓住事件的精彩瞬间。

2. 拍摄器材不限,拍摄作品像素清晰不失真,作品大小控制在10MB 之内,参赛作品需为原创拍摄作品,若发现非原创作品,一经查实,将取消比赛资格。参赛作品可进行适当裁剪,也可使用色彩调整工具等进行后期处理。但不得较大幅度改变作品原始面貌,不得合成虚假图片,不得添加虚拟素材,不得加 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拼接照片,不得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3.作品提交:在11月17日前将参赛作品以压缩包的方式提交发送至202281768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参赛者姓名、班级和联系电话,每位报名人员最多可提交一组(最多5张)照片参赛作品,每一组摄影作品在投稿时需注明作品标题,并对作品进行介绍,参赛作品介绍可以是创作心得、创作技巧解说、照片中的人物故事,也可以是摄影师或摄影作品主角的一段感想,一首诗… …

4、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汇编、改编等权利。

四、作品评奖

1.本次比赛预计设置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2.作品收集完毕后,由音乐学院团总支统一组织评审。

特别声明

1.大赛将对获奖人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将获奖作品在校园网、官微等媒体平台发布。

2.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及版权等相关法律事宜均由作者自负。

3.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出版、展览、研究、电子出版物、网站、影视片、公益广告等)使用本次大赛获奖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


音乐学院团总支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