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帮助同学们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规范学生综合测评考核机制,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以下晚寝检查制度。
一、查寝时间
每周日--周四晚上22:00(节假日调休根据调课日期进行)
二、查寝内容
住宿学生是否有晚归(超过23:00未回宿舍即视为晚归)或彻夜未归情况。
三、消寝事项
1.消寝时间:22:30--23:00
2.消寝地点:音乐学院值班室
3.消寝注意事项:查寝时未在宿舍的同学,可在每天晚上23: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如今日校园、学生证、身份证等)到音乐学院值班室消寝。
四、突击查寝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部分宿舍进行突击查寝。突击查寝过程中被抽查宿舍全体同学需开灯配合查寝人员工作。
五、查寝人员及工作要求
1.由学生会生活部工作人员、各班学生干部组成查寝工作小组,由学生会生活部协调安排。
2.查寝人员需佩戴工作牌,手持宿舍名单对应点名,对不在宿舍的学生如实记录并提醒学生及时消寝。
3.当天值班同学负责统计23:00前还未消寝的学生名单,于第二天上午8:30前将统计名单送交团总支对应老师。
对于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同学,经辅导员老师落实后,根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规定》(试行稿)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音乐学院团总支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