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河南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日期:2023-06-19   浏览:

河南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和河南省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学生可持《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另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据此办理相关资助项目。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5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学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贷款代偿

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

7. 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及优师计划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 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教育

中央财政支持高等医学院校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免费五年制本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

9.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

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0.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1.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2.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醒

随大学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用盖章,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低保、特困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资助。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河南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haedu2002)、河南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haedu.net.cn/)。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本简介内容及相关文件可登录“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河南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河南省学生资助网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