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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召开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六次政治理论学习会议

发布日期:2024-10-22   浏览:

10月21日下午,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在A403会议室召开了本学期第六次政治理论学习会议。会议由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张燕祥主持,全体教师参加。

根据校党委关于10月政治理论学习的统一部署,本次学习内容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党总支副书记祁姗珊领学了相关内容。

文章强调,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文章指出,爱国主义是具体的、现实的。在当代中国,弘扬爱国主义就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可动摇;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不可动摇;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扎根中国大地、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独立自主实现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必须长期坚持,不可动摇。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这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最重要的体现。

文章指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必须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统一,必须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必须尊重和传承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必须坚持立足民族又面向世界。文章指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要从少年儿童抓起。要教育引导学生把自身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命运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引导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牢牢扎根。

文章强调,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我们都要汇聚万众一心、勠力同心的民族力量。要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传承发扬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勇于斗争、敢于胜利的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

张燕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论述将民族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时代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纳入伟大爱国主义精神的大范畴大系统中,使爱国主义精神的内涵得到了深刻阐释和充分延伸。音乐学院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章精神,围绕爱国主义教育开展专题研究,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环节,用伟大爱国主义精神铸魂育人。

(供稿:唐慧霞;审稿:张燕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