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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组织学习《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日期:2023-10-13   浏览:

为深入开展筑牢照中华民族工体意识主题宣传,进一步提高音乐学院全体党员教师对宗教工作的认识,2023年10月12日,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组织全体党员职工在403会议室学习了《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与之配套的《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活动由党总支书记张俊峰主持。

党总支副书记祁姗姗领学了相关内容。河南省修订《条例》遵循了四项原则: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将我省宗教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成熟做法吸纳进《条例》。三是针对当前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各地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通过修订《条例》给予吸纳,实现了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立法目的。四是坚持积极稳妥,做到于法有据。新修订《条例》共八章六十九条,主要特点可概括为“四个两”即“两纳入” “两遏制” “两突出” “两增加”。“两纳入”:一是把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要求纳入法规,二是把各级政府和基层在宗教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纳入法规;“两遏制”:一是对遏制乱建和私自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问题作出了可操作性的规定,二是对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两突出”:一是突出了对涉宗教违法行为的规范,二是突出了对涉宗教联合执法的部门职责分工;“两增加”:一是增加了宗教行政职权,二是增加了对宗教界合法权益的保障条款。

会议要求,高校是宗教工作任务的重要阵地,今后工作中,音乐学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宣传贯彻新《条例》,在推进行政治理和学生管理中做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努力为学校宗教工作的总体布局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还组织全体党员教职工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招待会的重要讲话》视频。

(供稿:孟凡帅;审稿:张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