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琴房是教师给艺术类专业学生上钢琴、声乐课的场所。为加强管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一、上课学生必须按照系、专业、任课教师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习。
二、不允许在琴房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三、必须保持琴房卫生,不允许在琴房吃东西、乱丢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钢琴属贵重教学设备,教师、学生必须爱护,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五、严禁教师在琴房教授私人学生。严禁将非本院学生及其他人员带入琴房或使用琴房内设施、设备。
六、琴房设备出现故障时,到琴房管理员处领取设备维修单,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交琴房管理员,由琴房管理员联系相关人员维修。
七、为了保证琴房安全,不允许在琴房点蜡烛和使用练琴无关的电器。
八、教师琴房定期安排学生打扫卫生。
音乐学院实训中心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