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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琴房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07-03   浏览:

 

教师琴房是教师给艺术类专业学生上钢琴、声乐课的场所。为加强管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一、上课学生必须按照系、专业、任课教师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习。     

二、不允许在琴房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三、必须保持琴房卫生,不允许在琴房吃东西、乱丢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钢琴属贵重教学设备,教师、学生必须爱护,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五、严禁教师在琴房教授私人学生。严禁将非本院学生及其他人员带入琴房或使用琴房内设施、设备。     

六、琴房设备出现故障时,到琴房管理员处领取设备维修单,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交琴房管理员,由琴房管理员联系相关人员维修。    

七、为了保证琴房安全,不允许在琴房点蜡烛和使用练琴无关的电器。     

八、教师琴房定期安排学生打扫卫生。     

音乐学院实训中心    

2015年7月